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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本基金系列探讨:发展保本基金意义重大

作者:基金知识    文章来源:股票知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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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业内围绕保本基金是否违规展开了争议,甚至使后续保本基金的推出处于停顿。我们认为,在现阶段推出保本基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有关部门应站在行业发展的高度,排除有关“理论”的负面影响,大力推动保本基金的试点。

首先,保本基金本身就是基金,不可能颠覆自身。保本基金完全具备基金三要素:集合性,组合投资,专业管理与托管。从实践的角度看,保本基金无疑受到了市场的欢迎,也没有听说有哪个投资者认为该基金不是基金。从国际金融市场的实践来看,自保本基金面世20年来,迄今也没有见到有哪个保本基金颠覆国际基金业的事例报告。

其次,保本基金适合信托原则。有观点认为,保本基金管理人为保本买了单从而承担了投资风险,就是违背了信托原则。这是对信托原则的误解。诚然,信托代理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但是,并不能由此延伸出基金管理人只享受收益不承担任何风险的结论。事实上,违规处罚、违约赔偿、过错赔偿等都必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此其一。其二,代理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原则并不排斥保本约定。何谓信托?《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二条规定,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可见,如果“保本”是基金投资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显然这不会侵害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那么,基金管理公司在自己自愿的前提下按照基金投资人的“保本”意愿设立和管理保本基金既合乎信托原理,又合乎法律法规的规定。此时,在保本约定的条件下产生的法律效果仍然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即保本基金的受益人。在这里信托原则未变,改变的只是约定的具体条件。其三,基金公司的收益与风险不对称是对基金公司有利,而不是相反。反对的观点认为,保本基金的风险收益归属投资人,背后风险由基金公司承担,基金公司收益与风险不对称。究竟是什么样的不对称呢?2002年,54只封闭式基金的持有人年市值与分红合计亏损172.73亿元,而基金管理人报酬却达10.91亿元。这才是真实的不对称!这种强烈反差使人们深刻地认识到管理人只拿钱不担风险的机制是不合理的。收益与风险与生俱来不可分割,这句话不仅对投资人适用,对管理人同样适用。

须知,基金投资人把钱交给基金管理人是委托而不是卖断,基金持有人始终是基金资产的终极所有人,应当充分保护基金持有人的所有者权益,不应当让基金管理人凌驾于基金持有人之上。与此相联系,还应当对基金管理人实施责权利相一致的管理原则,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只有这样,才能公平、合理、科学地协调好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关系。

第三,发展保本基金有利于促进金融创新。发展保本基金不仅丰富了我国基金市场的品种,促进了基金运营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和进一步创新,而且有利于吸引银行、保险和信托业的加入,促进这些行业相关业务的创新,进而推动整个金融业在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上创新。这对于当前深化银证险信业的改革,加快其发展速度,增强其竞争力,尤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的问题是有人认为保本基金违规。《信托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开放式基金试点办法》都没有保本基金的禁止性条款,因而从这三部法律法规来看,保本基金不存在法律障碍。所谓违规是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指引》即准则五号的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公开披露基金信息时不得“保证获利、保证分担亏损或承诺收益”。该款的立法用意应当是规范基金的信息披露,防止虚假陈述和不正当竞争,而不是禁止设立保本基金。即便是正在制定中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也未完全禁止基金的保本。海外市场二十年的实践证明了保本基金有利于促进基金业的发展,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可兹我们借鉴,我们自己也有了五年基金运作和监管实践经验,已经具备条件从法律上明确保本基金的法律地位,从而用法律为其发展保驾护航。当前,我们迫切需要为基金创新和发展建设高速路,而不是逼着基金经理们去披荆斩棘攀登崎岖小径。判断金融创新是非得失的唯一标准是实践,而不是抽象的教条和陈旧而片面的“惯例”。

第四、发展保本基金有利于分流储蓄,促进经济发展。一方面,我国储蓄总额较大,7月末全国居民本外币储蓄额达10.62万亿元,储蓄增长速度快,1978年至2002年增长412.7倍,储蓄率高达40%,6月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存差达4.8万亿元,直接融资比例不升反降,金融风险增大,储蓄资源利用效率低,因而如何促使储蓄向消费和投资转化,已经成为经济金融工作者面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另一方面,人均储蓄额小,预防性储蓄占的比重大,城乡居民消费倾向水平处于历史低谷区域,边际消费倾向进一步下降,今年一季度城镇居民边际消费倾向为0.501,而去年为0.855,这些都增加了储蓄转化的难度和复杂性。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发展保本基金来分流储蓄,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就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诸多调查表明,老百姓对保本基金这样的低风险金融产品的需求很大。因此,从我国经济金融的实际出发,顺应市场需求,积极推动保本基金的发展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别说保本基金在海外已经有20年的发展历史,就算国外至今还没有这种东西,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全面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我们就是拓荒也要开发出这种低风险的金融产品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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