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股票知识|外汇知识学习 吧!本站域名:www.gupiao-waihui.cn

93年颁布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作者:炒股入门    文章来源:股票知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8

普通文章 每日一股(3月14日)
普通文章 股指期货受益板块一览表
普通文章 如何定量判断庄家进驻?
普通文章 本周大盘走势猜测和操作策略(3.1
普通文章 每日一股(3月10日)
普通文章 欲冲3000点,还看大蓝筹
普通文章 每日一股(3月9日)
普通文章 我的六大选股技巧[林园]
普通文章 股票投资者经常出现的思维误区
普通文章 3.08最新内幕
普通文章 外围股市昨日下跌另有原因
普通文章 每日一股(3月8日)
普通文章 股票k线基本知识

行审定、评估和就有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按照隶属关系,分别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企业主管部门提出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二)在国家下达的发行规模内,地方政府对地方企业的发行申请进行审批,中央企业主管部门在与申请人所在地地方政府协商后对中央企业的发行申请进行审批;地方政府、中央企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发行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抄报证券委;
(三)被批准的发行申请,送证监会复审;证监会应当自收到复审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出具复审意见书,并将复审意见书抄报证券委;经证监会复审同意的,申请人应当向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出申请,经上市委员会同意接受上市,方可发行股票

第十三条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当向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企业主管部门报送下列文件:
(一)申请报告;
(二)发起人会议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
(三)批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文件;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筹建登记证明;
(五)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草案;
(六)招股说明书;
(七)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需要国家提供资金或者其他条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还应当提供国家有关部门同意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批准文件;
(八)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近三年或者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和由二名以上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
(九)经二名以上律师及其所在事务所就有关事项签字、盖章的法律意见书;
(十)经二名以上专业评估人员及其所在机构签字、盖章的资产评估报告,经二名以上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签字、盖章的验资报告;涉及国有资产的,还应当提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 (十一)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免责申明:你阅读的《93年颁布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参考,来自股票知识|外汇知识,转载请注明:GuPiao-WaiHui.cn,本文转自互联网。

    - RSS订阅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本站所有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必请仔细阅读法律声明,风险自负
    Copyright(C)2006. GuPiao-WaiHui.cn | ALL RIGHT RESERVED.
    股票知识|外汇知识 版权所有